一火車站的盜竊團伙“小弟”與“老大”的女友發(fā)生關系后,擔心被發(fā)現(xiàn)后受嚴懲,竟然殺死了“老大”的女友后浪跡天涯,先后在北京和鄭州屢屢犯案蹲監(jiān),5年后終被廣州警方抓獲歸案。昨日下午,廣州市中級法院公布此案,鑒于兇手犯案時年僅15歲,法院從輕處罰,以故意殺人罪判刑11年。
幼時曾被生父切手指
據了解,1988年出生的楊喆雖然年齡不大,卻有著一段坎坷的人生歷程。他原本是甘肅省甘谷縣人,文化程度僅僅為小學五年級。在他5歲那年,父母離異,此后父親再婚。
據楊喆自稱,父親和繼母對他很不好。有一次因為繼母冤枉,父親切下了他一個手指。11歲,楊喆離家出走,從此開始流浪生涯。
流浪廣州被賊頭收留
2003年,楊喆流浪到廣州,在火車站有位男子看他可憐,就將他帶到一飯店吃飯。不久,一四川籍的譚姓男子花了100元將他領走,帶到廣州市白云區(qū)出租屋里。
同譚某住在一起的還有譚的女友白某和一位湖南籍男孩小張。楊喆稱,小張也和自己一樣,是譚某花了100元買來的。在出租屋內,譚某和女友住在房間里,楊喆和小張在小廳打地鋪睡覺。后來,楊喆才知道,譚某原來是一個盜竊團伙頭目,經常利用未成年人盜竊作案。
與老大女友通奸殺人
2003年8月4日上午,譚某叫楊喆和小張跟自己去火車站作案,楊喆因拉肚子留在家休息,一同留在房間的還有譚某的女友某白,當時她正在臥室內睡覺。
當天9時許,楊喆在進譚某房間拿煙時與白某發(fā)生了性關系。隨后,白某進入衛(wèi)生間沖涼。楊喆因害怕此事被譚某知道會遭到毆打,想要離開譚某時,遭到白某的阻撓。
情急之下,楊喆拿起一把水果刀,威脅說白某不讓他走就要殺了她。爭執(zhí)中,楊喆用刀捅死白某。之后楊喆逃離了現(xiàn)場,譚某回來發(fā)現(xiàn)女友死亡后隨即報警。
逃亡期間仍屢屢犯案
楊喆逃亡在外,仍屢屢犯案。2006年4月6日,他在北京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刑一年零六個月,2007年12月18日因盜竊罪在鄭州被判處拘役四個月。2008年2月5日楊喆刑滿釋放當天,因被查出涉及5年前的命案,被押回廣州受審。
今年6月15日,經過開庭審理后,廣州中院認為楊喆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,但鑒于其犯罪時還是未成年人,應從輕處罰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(記者 李朝濤 實習生 魏徽徽 通訊員 穗法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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