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白紙上簽名,華晨宇攤上事了?丨說·法
視頻:在白紙上簽名,華晨宇攤上事了?丨說·法來源:法制日報
近日,
有粉絲拿白紙向歌手華晨宇索要簽名,
引發(fā)熱議。
其中一位簽名當事人發(fā)視頻道歉,
表示當時簽名的紙已經銷毀,
沒有其他復印件,
也是后續(xù)才知道白紙簽名的隱患。
那么,
在白紙上簽名有哪些風險?
空白紙張上的簽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?
簽字人能否以不知曉內容作為抗辯理由,
免除法律責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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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白紙上簽名有哪些風險?
在白紙上簽名可能會被他人盜用、冒用,偽造協(xié)議等文件,增加己方對于文件真實性、合法性的舉證責任,或者被用于欺詐他人,存在一定法律風險。簽名是公民意志與人格的形式表現(xiàn),在各類文件上的簽名代表確認、同意、授權等多種意思,具有法律效力,可以決定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成立、變更、終止。不論是單方授權的委托代理、單方處分的遺囑還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,抑或是通過多方決議作出的章程等,都有可能盜用、冒用簽名,比如用簽名的空白紙張來偽造授權委托書、借款協(xié)議、保證合同、公司的章程及股東會決議等,意圖使簽字人承擔對應責任。
空白紙張上的簽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?
空白紙張不具有任何文字或條款,空白紙張上的簽名不是意思表示,不具有確認文件效力的意思,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如果之后被他人盜用、冒用簽名,補充內容,則可能會產生爭議和法律糾紛。
簽字人能否以不知曉內容作為抗辯理由,免除法律責任?
民法典第五條規(guī)定,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,應當遵循自愿原則,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、變更、終止民事法律關系。如果簽字人在空白紙張上的簽名被盜用于偽造委托書、協(xié)議、決議等文件,則其明顯對于文件內容不知情,不是出于自愿,也不涉及意思表示,那么相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并未設立、變更或者終止。
簽字人如果主張不知曉內容,可以申請對文件上的筆跡形成時間、不同筆跡墨水成分、文件不同部位的形成先后順序進行鑒定。如果能夠確認文件系偽造,即可免除法律責任。在此提醒,白紙簽名隱患多,不要輕易在空白紙上簽名,如確需簽名,須在簽名旁邊備注用途。同時,要求相對人提供收條,注明收到自己簽名的空白紙頁數及所需用途,防止引發(fā)不必要的法律風險。
策劃:楊新順 宋勝男
文字:羅聰冉
視頻:李唯祎 范琳松
來源:法治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