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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、醫(yī)生、律師、記者這些群體由于維權(quán)意識高、不盲目購物而在旅行社遭遇“職業(yè)歧視”。昨日,北京部分旅行社表示,這些人群組團參加港澳游、泰國游,地接社要加收數(shù)百到上千的“附加費”。 近日有媒體報道,由于被認定為消費能力弱,南京部分旅行社對教師、記者團加收費用數(shù)百元,以彌補這部分人群不購物、旅行社沒有回扣的“損失”。昨日,記者致電北京多家旅行社,北京青年旅行社、凱撒國旅等多家旅行社均表示,從幾年前開始,對教師、醫(yī)生、律師、記者組團出行都會收取附加費。 “這部分錢都是給地接社的。”昨日,北青旅工作人員表示,教師、醫(yī)生、律師等組團參加港澳、泰國游,每人多收400元附加費,“一直都是這樣!痹蚴沁@部分人維權(quán)意識高、愛投訴,并且很少購物。凱撒國旅工作人員也表示,泰國地接社要求對記者、律師、教師多收團費,數(shù)額視停留時間和是否有購物項目而定。捷達假期對記者組團參加港澳5日游,除了1900元團費、690元自費項目,每人加收1200元附加費。 “這些人購物總是達不到‘要求’!眲P撒國旅工作人員透露,在團費普遍較低、購物項目較多的港、澳、泰等旅游目的地,地接社由于無法從購物回扣中彌補超低團費的虧損,只有用附加費方式提高團費。 市民耿先生是一名記者,他表示投訴、不購物都是游客權(quán)利,旅行社無權(quán)對部分群體多收費。對旅行社聲稱的不收回扣就會虧損,耿先生表示,“超低團費也是旅行社自己定的,游客寧可收費合理、透明,也不愿遇到收附加費的事情! (記者左林) 回應 市旅游局 收附加費“無法可依” 昨日,北京市旅游局下屬的旅行社服務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管理所工作人員表示,旅游管理部門對旅行社加收“附加費”一事早有耳聞,但國家旅游局目前對此沒有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所以如果附加費在雙方合同中事先有所約定,旅游管理部門“是無法進行處理的”,但如果旅行社是在游客出發(fā)之后臨時提出收費,游客可就旅行社違反合同向相關(guān)部門舉報。 “附加費問題的本質(zhì)是惡性競爭。”該工作人員表示,部分旅行社為爭取客源,把團費壓到不正常的地步,所以只得靠購物回扣賺取收益。(記者左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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